关于延长《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》有效期的通知

沪科规〔2021〕21号  

各有关单位:

  

  经评估,2016年11月18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印发的《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》(沪科合〔2016〕22号)继续施行,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1月17日。

  

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

上海市财政局

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

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
上海市知识产权局

2021年11月17日

认定

高新技术企业认定

更名

高新技术企业更名



外部链接:https://stcsm.sh.gov.cn/zwgk/kjzc/zcwj/kwzcxwj/20211202/a20436ce98184d2685a0cca106c9cc4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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