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延长《上海长三角产业技术研发专项经费管理办法(试行)》有效期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4-08-28 浏览次数:25
沪科规〔2024〕7号
各有关单位:
经评估,2022年7月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、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《上海长三角产业技术研发专项经费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沪科规〔2022〕4号)继续施行,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8月28日。
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
上海市财政局
2024年8月27日
外部链接:https://stcsm.sh.gov.cn/zwgk/kjzc/zcwj/kwzcxwj/20240828/9eb9ede69cdc44c4b01789020b29bb5e.html